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关于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候选人的推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换届选举的程序: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经了解,各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
任相应的职责要求。
综上所述,同意推举郭华强先生、张健先生、耿俊岭先生、朱宝
文先生、李峰先生、徐丽君女士、刁建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推举陈纯先生、吴雄伟先生、卢凯先生、魏美钟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童本立、李健、陈纯、吴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