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共荣)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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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陈共荣 ,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湖南友谊阿波罗

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友谊阿波罗

商业股份有限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友谊阿波

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

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南友谊

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

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

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

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

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

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

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

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

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

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

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

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8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

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

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陈共荣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

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

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陈共荣

日 期: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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