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麦迪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强林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海峻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银行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
司审计部未及时编制提交内部审
计报告以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已要求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内
部审计报告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11.16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及上市规则、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陈沛欣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不适用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份锁定承诺:厦门恒盛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张新民和庄玲玲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是 不适用
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股份锁定承诺:HJW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 及其股东 Hans Jrg Wieland、H&J Holdings Ltd 及
其股东 Hollis Li、厦门吉福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张清荣和洪盈盈、厦门格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潘卫星和张似虹、厦门弘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是 不适用
吴孚爱和陈一瑛、上海棠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唐
利田和游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股份锁定承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陈沛欣、杨泽声、Hans Jrg Wieland、Hollis Li、潘卫星、
吴孚爱承诺: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
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
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50%;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是 不适用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另外,Hung Sau Wan、张似虹、陈一瑛、
张清荣、洪盈盈、张新民、庄玲玲除前述各自锁定期外,
承诺再参照董事长杨泽声的上述承诺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进行锁定。
5.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陈沛欣承诺:(1)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
的业务;(2)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
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法律政
策变动除外;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 是 不适用
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
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
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
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
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法律政策变动除外;(3)如承
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股份公司赔
偿一切直接损失。
6.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HJW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imited 承诺:(1)
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均
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2)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
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业务,法律政策变动除外;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 是 不适用
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
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承
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法律政
策变动除外;(3)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承诺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损失。
7.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HJW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imited、H&J Holdings Limited、上海棠棣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格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弘
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吉福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是 不适用
厦门恒盛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股份公司因员工缴
纳的各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规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
损失,一致承诺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共同为股份公司补缴
各项社保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担任何罚款等一切可能给
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
8.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承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时作出如下承诺:过去 12 个月内,公
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是 不适用
高风险的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会进行此类高风
险投资。
9.其他承诺:实际控制人陈沛欣承诺:本人确认除因历史
上合作关系,库瓦格对股份公司核心技术的形成、专利技
术的申请、产品的生产等方面起到过协助作用之外,股份 是 不适用
公司与库瓦格和 EUCOMA Holding GmbH 的技术、资产、
人员、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不适用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04 月 08 日
王强林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04 月 08 日
庄海峻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