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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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麦迪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强林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海峻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银行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

司审计部未及时编制提交内部审

计报告以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已要求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内

部审计报告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11.16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及上市规则、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陈沛欣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不适用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份锁定承诺:厦门恒盛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张新民和庄玲玲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是 不适用

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股份锁定承诺:HJW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 及其股东 Hans Jrg Wieland、H&J Holdings Ltd 及

其股东 Hollis Li、厦门吉福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张清荣和洪盈盈、厦门格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潘卫星和张似虹、厦门弘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是 不适用

吴孚爱和陈一瑛、上海棠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唐

利田和游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股份锁定承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陈沛欣、杨泽声、Hans Jrg Wieland、Hollis Li、潘卫星、

吴孚爱承诺: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

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

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50%;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是 不适用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另外,Hung Sau Wan、张似虹、陈一瑛、

张清荣、洪盈盈、张新民、庄玲玲除前述各自锁定期外,

承诺再参照董事长杨泽声的上述承诺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进行锁定。

5.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陈沛欣承诺:(1)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

的业务;(2)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

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法律政

策变动除外;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 是 不适用

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

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

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

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

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法律政策变动除外;(3)如承

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股份公司赔

偿一切直接损失。

6.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HJW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imited 承诺:(1)

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均

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2)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

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业务,法律政策变动除外;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 是 不适用

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

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承

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法律政

策变动除外;(3)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承诺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损失。

7.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控股股东麦克奥迪控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HJW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imited、H&J Holdings Limited、上海棠棣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格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弘

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吉福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是 不适用

厦门恒盛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股份公司因员工缴

纳的各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规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

损失,一致承诺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共同为股份公司补缴

各项社保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担任何罚款等一切可能给

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

8.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承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时作出如下承诺:过去 12 个月内,公

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是 不适用

高风险的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会进行此类高风

险投资。

9.其他承诺:实际控制人陈沛欣承诺:本人确认除因历史

上合作关系,库瓦格对股份公司核心技术的形成、专利技

术的申请、产品的生产等方面起到过协助作用之外,股份 是 不适用

公司与库瓦格和 EUCOMA Holding GmbH 的技术、资产、

人员、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不适用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04 月 08 日

王强林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04 月 08 日

庄海峻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04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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