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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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气”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于 2012 年 7 月完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麦迪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

期限已满,国金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厦门市仙岳路台湾山庄 663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王强林、庄海峻

联系人: 王强林

联系电话: 0592-535060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otic(Xiamen)Electric Group Co.,Ltd

股票代码 300341

股票简称 麦迪电气

注册资本 25,642.773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泽声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南路 808 号

办公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南路 808 号

邮政编码 361101

董事会秘书 李臻

电话 0592-5676875

传真 0592-562661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2 年 7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麦迪电气于 2012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发行并上市,保荐机

构为国金证券,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国金证券指派王强林先生、

庄海峻先生担任麦迪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国金

证券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相关工作,包括:

1、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

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

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

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核查;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事项;

5、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走访和核查;

6、就法律法规的新变化等对发行人定期进行培训;

7、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列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8、根据相关公开承诺及约定,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10、对发行人督导期内各年度报告进行审阅。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目 情况

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

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

现场工作的开展。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保荐工作的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

情况 较好完成相关工作。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上述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的“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档案资料等,保荐机构认为,麦迪

电气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比较完整,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16,805.32 万元。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麦迪电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麦迪电气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金证券对麦迪电气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鉴于麦迪电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对

麦迪电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持续督导直至麦迪电气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

九、其他申报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04 月 08 日

王强林

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 04 月 08 日

庄海峻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04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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