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2 01: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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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5年是公司全面整章建制、规范内部管理、快速融入

资本市场的重要一年。这一年里,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改进方法,严格

履行财务和经营监督职责,切实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二○一五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5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5年1月19日,监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5年3月6日,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方式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山西天然气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5年4月24日,监事会第七届第十六次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一季度定期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5年8月1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山西天然气五层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定期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继续借支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年10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三季度定期

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12月3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2015年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公司

全体监事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

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公司监事会根据整体的安排和部署,对下属12

家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研,针对下属公司三会运作情

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规范情况进行了系

统的监督检查,检查中着重突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企业财

务状况以及产权变动、招投标管理等重点事项的合法性与合

规性,重点关注下属公司的“风险”和“内控”两个方面,积极推

进下属公司规范治理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通过监督检查,

监事会共形成年度监督检查报告12份,并及时与下属公司就

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要求各公司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促进

企业科学稳定发展。

监事会意见

2015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

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

项及各种方案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

运营状况,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年度,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

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

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

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

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

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借支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涉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且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用2015年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用2015年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偿还银行贷款

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各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实施内幕信

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

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六、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

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

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2015 年,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

各项要求,梳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部门的工作流程。本

年度,公司形成了新的《内部控制手册》和《职能部门工作

手册》,下属公司也针对各自情况完成了各部门的工作指引。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提高了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了

有效的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

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

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山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2014年年报专项检查,

并对公司独立性、规范运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信

息披露、会计核算和同业竞争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关注,并下

发了监管关注函。上海证券交易所也针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事宜下发了监管关注。针对这一事项,监事会全体监事进行

了深刻的反思,这说明监事会在监督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之

处。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调整工作方法和思路,继续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16年,监事会

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

规范、合法。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加强对公司规

范运作记录的监督,不断提高公司痕迹管理水平。二是按照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

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三是

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就需要监事会审议和监事会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及时督促公司依法依

规经营。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2016年,监事会

将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和证监局、交易所监管关注的重点

领域,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开拓创新,提高监督检查

效果和效率。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

财务核算情况和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为

了防范企业风险,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会同公司审计

法务部继续梳理内控管理流程,完善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信息

传递途径,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第三,

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

资项目,一旦发现疑问,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四,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

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

关情况。第五,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及下属公

司重大投融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

方面实施定期的专项检查。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发挥好监事会

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对

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

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

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

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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