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6-013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拟对《公
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第十二条,其他条款序号递延,内容如
下:
公司应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
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
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应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
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
任职。
二、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在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公司下
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增加如下内容: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人购买本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房而提
供的按揭贷款担保,不在上述对外担保范围之内。该等担保授权公司董
事会决定。
三、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即:
将原“生产和制造电机电器、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1
劳务服务,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委批件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有房屋租赁。”修订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
定),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委批件执行),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劳务服务,电光源销售。”(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公司董事会可利
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30%的资金从事申购新股和债券(金额以实际中签成
本计算)、二级市场股票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国债回购等)、
信托、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其中纳入可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
股票投资初始成本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0%。”
修改为:
“公司董事会可利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30%的资金从事申购新股
和债券(金额以实际中签成本计算)、二级市场股票和债券(包括但不
限于质押式国债回购等)、信托、基金(公司与其他方共同设立专项基
金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的除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其中纳入可交
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股票投资初始成本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 10%。”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公
司董事会将把本议案第二条的按揭贷款担保决策权限全部转授给公司
董事长,不再另行召开会议讨论。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