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根据 《国务 院办公厅 关于进 一 步加 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 资者合 法权 益保护 工 作
的意 见 》(国 办 发 IzO1引 110号 )以 及 《关于首发及 再 融 资 、重大 资产重 组摊 薄 即
期 回报 有 关事项 的指 导意 见 》 (证 监会 公告 IzO1s131号 )的 相 关要求 ,公 司 的董
事 、 高级 管理人 员将 忠 实 、勤 勉地 履行职责 ,维 护 公 司和 全 体股 东 的合法权 益 。
根据 中 国证监 会 相 关 规 定 为保 证 公 司填 补 回报 措 施 能够 得 到切 实 履行 作 出 以下
承诺 :
(一 )本 人 承诺 不无偿 或 以不 公平条件 向其他 单位 或者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用其他方 式损 害 公 司利 益 。
(二 )本 人承 诺对职 务消 费行 为进行约 束 。
(三 )本 人 承诺 不动用 公司 资产从事 与履行职 责无 关 的投 资 、 消 费活动 。
(四 )本 人 承诺 由董 事会 或薪酬委 员会制 定 的薪酬 制度 与 公司填 补 回报 措施
的执行情 况相挂 钩 。
(五 )如 公 司未来 实施股权激励 方案 ,本 人承诺 未来股权 激励 方案 的行权 条
件将 与公 司填 补 回报 措施 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
(六 )自 本承 诺 出具 日至 公司本 次非 公开发行 股 票 实施 完毕前 ,若 中国证监
会 作 出关于填 补 回报措 施及其 承诺 的其他新 的监 管规 定 的 ,且 上述 承诺不 能满足
中国证监 会 该等规 定 时 ,本 人承 诺 届 时将 按照 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 规 定 出具补充承
诺。
作 为填 补 回报 措 施 相 关 责任 主 体 之 一 ,若 违 反上述 承 诺 或 拒 不 履 行 上 述承
诺 ,本 人 同意按 照 中 国证 监会和 上 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 构按照其制 定或 发
布 的有关规 定 、规 则 ,对 本人 作 出相 关处 罚或采取 相关 管 理 措施 。
特 此 承诺 。
(下 页 为 《湖 南海 利 化 工 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 员关 于 公司填补 回
报措施 能够 得 到切 实履行 的承诺 》之签 字 页 )
(本 页无正文 ,为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字页 )
全 体董 事签字 :
王 晓光 :△ '口
刘卫 东 :
黄明智 :
蒋卓 良 :
竹疡犭
全 体 高级管理 人 员签 字 :
唐晓密 :
乔广玉ζ 尹霖 :
蒋祖学3
刘洪波 :
蒋彪 :
陈 白秋 :
⒛ 16年 4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