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 2016-00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会议通知,于 4 月 8 日上午在宁波市马园路 251 号宁波饭店 3 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
下决议:
一、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报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二、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此议案需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三、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四、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
-52,769,195.69 元,母公司净利润-55,137,217.49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5,335,816.60 元,按照规定不计
提法定盈余公积。
由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公
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需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五、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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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度累计计提坏帐准备 3,391,036.30 元;2015 年度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652,393.27 元,原因为原材料价格下跌;2015
年度未发生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
减值情况,故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年度公司核销坏账 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六、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5 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八、 关于公司继续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需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表决结果:赞成 5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九、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十、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十一、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已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的《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十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将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1、向兴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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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9000 万元。2、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宁波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3、向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宁波望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4、
向光大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500 万元;其
中公司本部不超过 1900 万元,公司铝材厂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铝
业分公司不超过 600 万元;5、向建设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人民币 6700 万元;6、向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人民币 11700 万元,其中子公司贸易公司为 3000 万元;7、
向交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8、
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9、向招
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10、向宁波
银行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11、向中信银
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 2016 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50900 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
经理宋汉心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融资有
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且董事会同意在具体经办过程中视
需要签署与上述各项融资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将不再就以上授信范围
内的融资事项专门召开董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十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15 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内控审
计机构。
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审计过程中
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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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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