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6-1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本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预计为 16,250 万元。2015 年实绩 11,297 万元。

201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

董事王涛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非关

联股东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参见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之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三)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人 定价原则 发生金

额 业务比

一、采购货物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市场价 3,300 1,560 10.00%

二、接受劳务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子公司 市场价 700 417 4.70%

三、提供劳务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子公司 市场价 7,000 6,128 69.70%

四、资产租入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子公司 市场价 5,200 3,147 43.40%

五、资产租出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子公司 市场价 50 45 100%

合 计 16,250 11,297 -

(四)年初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采购货物 302 万元;接受劳务 98 万元;提供劳务 1,288

万元;资产租赁 1,026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

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法人代表

人:赵沪湘,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1,071 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

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A 座。经营范围: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

舶集装箱运输;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理;

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建设及运营;进出口业务等,

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隶属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是

我国最大的内河航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姚京汉,注册资本 575,403.9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长江干线和干支直达、江海直达、沿海、近洋、远洋

货物的干散货、石油、液化气、集装箱运输,同时经营长江干线客运、国内外旅

游等业务。

3、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与中石化成立

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晓瑜,注册资本 108,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

区四唯街旅顺路 1 号,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油制品、淡水

的销售、仓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200,449.8 万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 885,320.5 万元。

4、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长江航(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

司注册资本为 568,159.8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59,005.1 万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4,659.1 万元。

5、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

司注册资本为 166,4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斌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

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海务管理、机务管理、船舶检修

保养(以上均凭许可证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

运输),仓储(除危险品)。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8,819 万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88,124 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与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 10.1.6 条的规定,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仍然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

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化运作。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达成了初步意向,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情形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业务合

同。

公司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订,本公告公布前日常关联交易均按本

公告原则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避免同业竞争,确保本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本公司对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

定,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会形成对上述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燃润料供应、物料供应、船舶维修、船舶租赁、房屋租

赁、劳务提供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

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提交的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凤凰航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