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3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6年4月11日上午9:30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1人,代表股份220,950,05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06,445,504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0.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6人,代表股份14,504,55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
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
弃权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3%;
弃权 1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了: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8,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7,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2%;
反对1,1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4%;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33,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2%;
反对1,2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1%;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192,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95%;
反对1,2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1%;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
弃权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
弃权 10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6%;
弃权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5%;
弃权 1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
弃权1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1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
弃权 1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合同》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逐项审议了:
5.1 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
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1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1%;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2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
富稳盈 400 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3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
富稳盈 401 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4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
富稳盈 402 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09,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4%;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6%;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5 公司与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6 公司与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青岛星业一号商务发展企业(有
限合伙)”)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7 公司与青岛星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青岛星业二号商务发展企业(有
限合伙)”)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8 公司与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之补充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
弃权 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6%;
弃权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5%;
弃权 1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5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6%;
弃权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18,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3%;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5%;
弃权 1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
弃权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1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3%;
弃权 1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38,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1%;
反对1,1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
弃权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23,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97%;
反对1,1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81%;
弃权 17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补充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
反对1,08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
弃权2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49,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5%;
反对1,08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7%;
弃权 2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选举范仁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王蕊 靳如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有
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