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479号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股份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 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立勇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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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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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 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149,750,415 股,每股发行价格 6.0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994.1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799,750.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81,200,243.73 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48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779,395,067.89 元
(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
1,800,155.94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3,605,331.78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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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 募集资金 存储
开户企业 银行账号
称 年末余额 方式
青岛双星轮 青岛双星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胎工业有限 3803021019200288378 103,605,331.78 胎工业有限
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公司 公司
合 计 103,605,331.7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7,943,062.7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
金100,171,768.6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06号】确认,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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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5年10月21日,公司
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鉴于以上,股份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6 日、2 月 2 日、3
月 1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0.2 亿元和 1 亿元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2015 年 12 月 2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 1 亿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份公司已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收益率收回上述全部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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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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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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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 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1,200,243.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943,062.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9,395,067.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向 投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
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高
否 720,000,000.00 720,000,000.00 517,943,062.7 618,194,824.16 85.86 2016 年 5 月 无 不适用 否
性能子午线卡客车轮胎项目
(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1,200,243.73 161,200,243.73 161,200,243.73 100.00
合 计 881,200,243.73 881,200,243.73 517,943,062.7 881,200,243.7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 日,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先期已使用自筹资金 100,171,768.69 元投入“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高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能子午线卡客车胎项目(一期)项目”,预先投入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506 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
报告》。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100,171,768.69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0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 4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