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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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瑞华核字[2016]48170001 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5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四、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0

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170001 号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劲拓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

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劲拓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劲拓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赖玉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丽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定价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 元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2,162,476.45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837,523.55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4]4817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9,837,523.5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358,400.81

减: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8,610,033.84

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期末余额 113,585,890.52

注:“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项目不包括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期末未到账部分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4年10月30

日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路支行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行及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

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为79100155200003028)。

2016年2月3日,公司与兴业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2月16日,公司已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募集资金转存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亦失效。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账号 金额(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SMT 焊接设备及 AOI 检测

1 337030100100208983 10,039.50

罗湖支行 设备扩产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4959428817 1,319.09

建安路支行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计 11,358.5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报告期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83.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1.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可行性是否

本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SMT焊接设备及AOI

否 10,517.83 10,501.58 48.87 739.21 7.04% 2016-12-31 无 不适用 否

检测设备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82.17 1,482.17 6.90 121.79 8.22% 2016-12-31 无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000.00 11,983.75 55.77 861.00 7.1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2,000.00 11,983.75 55.77 861.00 7.18%

在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拟实施募投项目的土地(宗地编号为A725-0043)周边规划的市政道路落实情况与预期相差较远,由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缺乏配套的市政道路,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型施工设备无法进入,导致建设项目无法如期开工。鉴于土建工程项目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较

多,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周期较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3月30 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金额为805.23万元。对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8170003《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2015年度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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