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汉斌)
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
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5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自任公司独立董事
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且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
相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报告期内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未出现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共计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并就相关决策事
项和各位与会委员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的履行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为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人作为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并
参与会议,201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2015年度共组织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
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内部
审计部门的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及2015年相关定期报告等
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
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15年期间对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进行定期核查,规
范募集资金管理。
2015 年度共组织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2014 年度薪酬、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事项,对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标准进行审议,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发放进行监督及核查,确保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符合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
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监督,在董事会与会期间,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7月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与董事、高管、监事进行沟通交
流,共同探讨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情况,就相关事项主动
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进行有效沟通,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涉及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事项,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性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责,保证201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以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
3、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全面了解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
在 2015 年度,本人通过积极参加深交所、深圳证监局、公司及保荐机构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学习,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及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汉斌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