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晔)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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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廖晔)

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1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5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1

次。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与会期

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情况,通过积极采用电话沟通方式与其他董事保持交流沟通,充分表

达了本人的独立判断及意见。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

201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其它公务安排,未能出席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

员会共计召开1次,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就相关决策事项和各位与会委员认真查阅

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的履行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人作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并参与会议,2015年度共组织召开2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完成了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初选、审核、推荐工作,力求让公司高

级管理成员多元化,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督,在董事会与会期间,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7月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监事开展交流与沟通,时刻了解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情况,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主

动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涉及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事项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性

本人主动检查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

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力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

3、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全面了解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

在2015年度,本人持续认真学习深交所及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学

习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以不断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201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

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廖晔

2016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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