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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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6-018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张震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

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0 号)。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1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经营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

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1 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额

度为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两年。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华贸物流为深圳港中旅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向南洋商

业银行(中国)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授权深圳供应链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继续申请授信额度,额度增加至等值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并由公司提供最

高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综合授信额度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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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主债权、利息、罚金及相关违约金,授信期限为两年。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

于华贸物流为深圳港中旅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2 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度华贸物流(母公司报表)共实现的净利

润 69,270,426.4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6,609,277.02 元,减去 2014 年度

分配的股利 46,400,000.00 元,再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112,552,660.7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拟以公司总股本

874,574,1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0.66 元人民币

(含税),总计分配利润金额 57,721,894.69 元人民币,占可供分配利润的

51.28%,剩余未分配利润 54,830,766.10 元结转留存。上述分红派息的议案将呈

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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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天安中心 10 楼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__8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1__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为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所需资金,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

户支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4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3

号)。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五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五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8,349,000 元。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五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4,574,162 元。

4

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十七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十七条如下: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08,349,000 股,

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十七条如下: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74,574,162 股,

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4 号)。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__9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5 号)。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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