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或“保荐人”)作为港
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华贸物流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华贸物流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01 号文核准,华贸物流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6.66 元,共
募集资金 666,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
用、评估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及交易所上市费用、印花税等相关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09,820,815.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
字第 60468585_B01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于 2012 年 6 月 7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将前述 6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告。
2012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
转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已将前述 6000 万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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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告。
2013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转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将前述 10,000 万元
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告。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将前述 10,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告。
2015 年 6 月 17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仍然
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所需资金,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从募集资
金专户支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4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华贸物流独立董事已对公司前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同意意见。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华贸物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华贸物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2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华贸物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拟不超过 12 个
月。
4、华贸物流前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
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
综上,华贸物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8,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华贸物流为此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以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同意华贸物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
金 8,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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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露
杨 志 伟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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