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 000673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围绕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坚持以公司经营发展为中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具体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
议,具体情况为:
1、2015 年 1 月 27 日召开六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认购
方当代文化签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
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2、2015年4月28日召开六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关于对董事会就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说明的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3、2015 年 7 月 1 日召开六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并就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4、2015年7月17日召开六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许伟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
监事会届满止。
5、2015年8月21日召开六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6、2015年10月22日召开六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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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7、2015年11月9日召开六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当代东
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案》,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8、2015年11月24日召开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9、2015年11月26日召开六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2015年12月8日召开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许伟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依法运作,认真履职。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
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了解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监督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情
况,充分发表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依法监督水平不断
提高。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能坚持出席股东大会,并协助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共同对
报告期内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会所议重大事项和重大决
策发表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给予关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规范运作及有关重大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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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2015
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决策,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
学、合法合规,未发现会议决定的各项决议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管理层依法
管理、守法经营,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
扎实做好经营管理工作。2015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遵纪守
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方面
经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及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5年
度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2015年6月,公司完成实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00万股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非公开发
行共募集资金199,800万元,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实施完成了投资110,000万元收购盟将威100%的股权项目、投资50,000万元
增资盟将威并实施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16,800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76,800万元。募集资金原拟投资的“增资当代春晖并实
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由于合作方因素,原拟投资的项目确定无法
实施,已解除原项目合作协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经201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使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的闲
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
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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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司无使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方面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评估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七)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经对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
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