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
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金证券与亿利达、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国金证券对亿利达在开户银行所开设之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95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向社会
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62,720,00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以 及 发 行 费 用
37,432,800.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287,199.75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到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中喜验字[2012]第 0042 号《验
资报告》验证。
201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2,176,945.85 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50,059,745.85 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增资 16,600,0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 35,517,200.00 元。
2013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76,016,025.00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44,016,025.00 元 , 按 决 议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临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2,000,000.00 元。
2014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3,922,964.15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55,922,964.15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32,000,000.00 元,
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另
外,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因实施地点变更,置换土建支出
4,983,920.34 元。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6,492,293.25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0.00 元,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3,624,307.91 元,其
中: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191,507,107.91 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
利 达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16,600,000.00 元 ,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35,517,200.00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
累计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12,675,225.45 元,结算手续费支出 50,096.07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64,288,021.2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
的规定。本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
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
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
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存单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台 33001665100059288288 146,630,000.00 1,104,781.94 活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台 33001665100059288288-300
- 10,149,475.22 定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2
中国农业银行台
900001040018888 93,580,000.00 2,248,390.89 活期存款
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台
900001040018888-21/22 - 18,000,000.00 定期存款
州分行
交通银行台州路
298000931018010067008 32,960,000.00 活期存款
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015129200299808 52,117,199.75 28,363.66 活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215529200015505 - 757,009.51 活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215514000001527 - 32,000,000.00 定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合计: 325,287,199.75 64,288,021.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2,720,0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92,293.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624,307.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否 已 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项目(含部分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
无变更 146,630,000.00 146,630,000.00 21,865,452.68 117,187,042.04 79.92 2015 年 6 月 15,846,953.09 是 无
机项目
2.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
无变更 93,580,000.00 93,580,000.00 22,707,276.57 72,348,701.87 77.31 2015 年 6 月 11,077,978.21 是 无
目
3.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 实施地点变
32,960,000.00 32,960,000.00 1,919,564.00 1,971,364.00 5.98 2017 年 6 月 无
心项目 更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3,170,000.00 273,170,000.00 46,492,293.25 191,507,107.91 70.11 无
超募资金投向
1.对广东亿利达增资 16,600,00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35,517,2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2,117,2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自 2013 年 7 月延期至 2014 年 7 月;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
目)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再次延期至 2015 年 2 月。该项目实际于 2015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预期收益。
(2)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已完成填土,由于重新按国际先进的风机、配套产品的测试要求设计等原因延期。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自 2013
年 7 月延期至 2015 年 7 月。此事项经 2014 年 8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发生变更,项目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延期事项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17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超募资金 5,211.72 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 1,66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3,551.72 万元,已于 2012 年 9 月份执行完毕。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根据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适应省
点变更情况 级研究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要求和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将“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变更
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块海茂路变更为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变更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2 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低 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建设项目 14,859,297.04 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建设项目 15,109,450.47 元。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1)2013 年 6 月 5 日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2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8%,使用期限为
流动资金情况 一年内,该笔款项于 2014 年第二季度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2)2014 年 6 月 5 日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 3,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2%,
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15 年 6 月 4 日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 3,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2%,
使用期限为一年内,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170 万元,该事项已于当月办妥财务支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项目实施尚未完成。“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3550 万元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归还年底还未结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4,288,021.22 元,其中定期储蓄 60,149,475.22 元,其余为专户活期存款。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对亿利达管理层编制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
【2016】第0489号《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浙江亿利达公司2015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江亿利达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亿利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
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亿利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宜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亿利达在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伟刚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