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先生
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
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光明、程学林、潘桦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6]
第 0938 号 ” 《 审 计 报 告 》 , 2015 年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60,487,462.41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196,028.4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2,539,572.54 元),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53,957.25 元,报告期
末的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 329,668,733.65 元。
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
等因素,为保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
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
人 、 董 事 长 章 启 忠 先 生 提 议 , 公 司 拟 以 2015 年 年 末 总 股 本
412,005,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4,720,300 元,结余的未分配
利润全部转至下年度。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匹配,并能有
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
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 的 预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4 月 1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0489 号)《关于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4 月 1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2 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4 月 1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对公司 2015 年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
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2016 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
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00,《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