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崇义章源钨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或“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章源钨业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章源钨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
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
审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章源钨
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章源钨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自查表真实合理地反映了章源钨业当
前的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状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淑绵魏忠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