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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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召开,

会议决议于2016年5月3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月2下午15:00-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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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2016年4月26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

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公司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批准报出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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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其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6年4月1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行政楼四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053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4月

2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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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骅 余咏芳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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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177

2、投票简称:御银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御银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 对应申报

表决事项

序号 价格

总议案 100.00元

1 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元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元

3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元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 4.00元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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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关于批准报出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00元

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6 6.00元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元

8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元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9 9.00元

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委托股数 1 股 2 股 3 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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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

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

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批准报出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6

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9

的议案》

注:1、对于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

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

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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