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
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
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
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为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
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如下:
1、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3、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
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历次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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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履职情况
1、监事会运行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
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
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
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
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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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
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
好的诚信形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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