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0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3,2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
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基础上,公司增加(不
超过)168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增加至 2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
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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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向项目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
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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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是否关联 委托理财 报酬确定方 实际到期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收益
交易 金额 式 收回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苏 否 保本理财 3,200 2015 年 08 月 2016 年 03 月 预期年化收
68.02 68.02
州新区支行 26 日 01 日 益率 4.1%
合计 - - 3,200 68.02 68.02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提高运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政策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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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 3200 万元提高
至 2 亿元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
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孚通信本次提高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
会、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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