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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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16-00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优化公司股本

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

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在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5.6 15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41,630,400 元,

分配总额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111,51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5,850,000 股。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340,000 股为基数进行

提示

计算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1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等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

润分配预案合法。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公司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7,030,890.85 元,同比增长 18.14%,实

现营业利润 118,028,199.25 元,同比增长 18.40%,实现利润总额 121,191,287.51

元,同比增长 16.26%,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3,265,623.65 元,同

比增长 16.45%。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2)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金 为 332,923,679.40 元 , 盈 余 公 积 为

33,669,938.36 元,未分配利润 220,496,273.32 元。公司拟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74,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 5.6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

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41,630,4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 增 15 股 , 共 计 转 增 111,510,000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85,850,000 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

综上,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意向的书面通知,但不排除未来

六个月内减持的可能,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2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对公司股

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

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4,340,000 股增加至185,850,00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

公司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每股净资产为3.56元。

2、2016年2月17日,公司有22,062,500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其中,董事朱

国栋、王志弘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

年7月9日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因此,其所持的

共计16,812,500股股份将于2016年7月9日之后方可按照高管减持股票的规定进

行减持。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最终利润分配方案以股东大

会的相关决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

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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