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7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
的《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申请文件》进行
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
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