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推选刘醒
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详细了解刘醒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
认为刘醒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