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
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2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
涉及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目 录
问题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之杰存货金额为 2229.39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24.55%,
其中库存商品占比超过 50%且未计提跌价准备。请补充披露龙之杰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情
形,存货相关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 3
问题 11、补充披露博日鸿 2015 年 12 月增资的价格,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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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之杰存货金额为 2229.39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24.55%,其中库存商品占比超过 50%且未计提跌价准备。请补充披露龙之杰是否存在存货积
压的情形,存货相关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答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之杰存货金额为 2,229.39 万元,其中原材料金额为 888.36 万
元、在产品金额为 199.91 万元、库存商品金额为 1,141.12 万元,存货金额较大主要与龙之
杰生产经营模式有关。
龙之杰的产品主要系标准化产品,生产计划按照预计客户需求及销售计划制定,同时会
考虑公司设定的安全库存量,采用库存生产的模式,即先备货,客户下单后及时发货。生产
部门在前一年度末根据整年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的年度生产计划,在每个季度初生产部门根
据销售情况、生产周期、库存等实际情况将年度计划分解为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物控部根
据上一年度的销售量和未来一个季度的销售预测及库存情况制定季度采购计划,结合具体的
生产计划编制月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由采购部执行采购。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之杰库存商品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 2015 年末库存商品金
2015 年末库 2015 年末库
项目 计营业 额占 2016 年度预计营
存数量 存金额
成本 业成本的比例
干扰电治疗仪 110 92.46 460.24 20.09%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513 119.21 676.36 17.63%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211 295.12 309.4 95.38%
(注 1)
磁振热治疗仪 233 49.32 294 16.78%
电磁场治疗仪 157 41.14 267.66 15.37%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 43 50.05 283.73 17.64%
蜡袋标配 7049 51.82 194.79 26.60%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18 41.69 328.04 12.71%
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25 7.58 53.99 14.04%
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注
138 101.67 117 86.90%
2)
吞咽印象数字化采集与分析系
94.52 -
统成本(注 3)
2016 年度预 2015 年末库存商品金
2015 年末库 2015 年末库
项目 计营业 额占 2016 年度预计营
存数量 存金额
成本 业成本的比例
配件及其他 291.07 434.7 66.96%
合计 8,497.00 1,141.12 3,514.43 32.47%
注:(1)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库存量较多的原因系其产品型号较多,且根据国外销售的要求
同一种型号分为 220V 和 110V 两种规格,基于型号和出口的考虑备货量较高; (2)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
疗仪于 2014 年 9 月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公司的生产模式和惯例会有较多的备货;(3)吞咽印象数
字化采集与分析系统成本系龙之杰拟于 2016 年下半年推出的新产品。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龙之杰期末库存商品金额约占 2016 年度营业成本的 32.47%,其
中主要产品干扰电治疗仪、空气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电磁场治疗仪等产品 2015 年库
存金额占 2016 年该产品营业成本的 15%-20%,即公司备货量约能保证 2 个月左右的销售,
由于龙之杰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自原材料采购到最终入库根据产品工艺的不同生产周期需要
1.5-2 个月,龙之杰 2015 年龙之杰存货金额较大是合理的,符合其经营模式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等内容构成。
龙之杰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于每年年初确定,一经确定一般不会轻易变更。将龙之杰的
既定销售价格与上年度实际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如无明显异常则以既定销售价格作为预计售
价。
对于需继续加工的存货成本,龙之杰按照预计完工成为产成品所需的制造费用和人工费
用等,以龙之杰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占整个生产成本的百分比为预计依据进行测算;预计销
售费用以历史销售费用占整个销售收入的百分比预计,预计税金以税金占整个销售收入的百
分比为预测依据。
2014 年度、2015 年度,龙之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9.22%和 68.48%。报告内龙之杰毛
利率较高且较为稳定,表明在正常情况下,龙之杰存货成本均低于可变现净值,一般不会发
生减值情形。
综上,审计机构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之杰的存货不存在积压过时或销售价
格低于成本导致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况。龙之杰存货的总体质量较好,不存在减值
情形,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 11、补充披露博日鸿 2015 年 12 月增资的价格,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及相关的会计
处理。
答复:
2015 年 12 月 10 日,博日鸿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 420 万元,博日鸿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由乌玉权、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
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以货币方式投入。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乌玉权、常海
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为博日鸿管理团队成员以及核心
技术人员。自博日鸿开始从事包装设备制造业务,常海光、沙志刚、周运波、张祺、刘洋、
周雷宁、王超、胥春立陆续加入博日鸿,其中部分员工为最初创业团队成员,大家一致看好
自动化包装设备的应用前景和技术发展,共同决定利用博日鸿这个平台开展自动化包装设备
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并且乌玉权最初组建管理团队以及技术团队时对前述人员作出增资入
股的承诺。由于博日鸿一直处在较快发展过程中且之前年度尚未实现较多盈利,博日鸿管理
团队一直忙于开拓业务,加之 2014 年和 2015 年由于原有财务投资者退出以及之前瑕疵资产
增资需履行减资程序,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
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2015 年
12 月增资过程中,乌玉权也以 1 元/注册资本价格参与了本次增资,常海光、沙志刚、周运
波、张祺、刘洋、周雷宁、王超、胥春立向博日鸿增资主要是基于乌玉权履行之前的承诺以
及大家基于对自动化包装设备的广阔应用前景的共同投资行为,不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不属于股权激励行为,不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综上,审计机构认为博日鸿 2015 年 12 月增资不属于股权激励行为,不需要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本页无正文,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
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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