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编号:2016-0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有关重大事项,经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春燃气,证券代码:600333)于
2016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发布了《重大事
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