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宏图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江苏宏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
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停牌之前最后一
个交易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9.42 元/股,停牌前二十一
个交易日(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56 元/股,变动幅度以及
与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收盘价
项目 收盘价格/指数 格/指数 变化幅度
(2015 年 11 月 26 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宏图高科 16.56 19.42 17.27%
上证指数(代码:000001) 3,635.55 3,612.49 -0.63%
中证全指专营零售指数
14,300.63 14,194.31 -0.74%
(代码:H30208)
相对于上证指数的偏离 — — 17.90%
相对于中证全指专营零售
— — 18.01%
指数的偏离
宏图高科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17.27%,剔除上证指数下跌 0.63%
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17.90%;剔除中证全指专营零售指数下跌 0.74%的因素
后,上涨幅度为 18.01%。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宏图高科股价在股价敏感重
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
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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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