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公司”)拟通过
向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匡时文化”)、董国强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匡时国际”)100%股权;拟
向袁亚非先生及刘益谦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
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以及其他各中介机构进一步的核查中发现,
赛富科技项目复杂且资料尚不完备,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赛富科技
100%股权的前置条件暂时不具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减少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
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认为,赛富科技项目尚不具备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条件,我们同意暂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对赛富科技100%股
权的购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苏文兵、李浩、林辉、王家琪
二O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