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煌钢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4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富煌钢
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34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2 元。
截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054,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24,035,281.3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019,518.63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0712 号
《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51,109,223.66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195,019,518.63 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披露(公告编号为 2015-0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 年3 月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及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499510100100099745。
2015 年3 月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及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349210000018010102239。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499510100100099745 163,995,530.8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 349210000018010102239 31,023,987.81
合 计 195,019,518.63
2015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完成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置换。2015年3月13日,公司注销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募集资金户;
2015年3月16日,公司注销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募集资金户。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9,501.9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9,501.95 19,501.9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501.9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定可使用状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重型钢构件生产线二
否 20,214.00 16,399.55 16,399.55 16,399.55 100.00% 是 1,623.60 否 否
期项目
高性能建筑钢结构维
否 3,824.00 3,102.40 3,102.40 3,102.40 100.00% 是 50.65 否 否
护构建生产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038.00 19,501.95 19,501.95 19,501.95 1,674.2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 — — — — — — — —
合 计 24,038.00 19,501.95 19,501.95 19,501.95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重型钢构件生产线二期项目”及“高性能建筑钢结构维护构建生产线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原因:第一、近年来,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钢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铁的价格持续下降,相应钢结构产品的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单位收入也相应下降,影响了项目的收入规模;第二、报告期项目毛利率水平
未达预期,影响了项目的盈利空间;第三、人工成本大幅度上升,公司为了人才的可持续性发展,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员工
的待遇水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51,109,223.66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5,019,518.63 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 2015 年 3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披露(公告编号为 2015-01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富煌钢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2557号)。报告认为,富煌钢构管理层编制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富煌钢构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
式对富煌钢构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
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和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现场
检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以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
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煌钢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对富煌钢构董事会披露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贾世宝 胡司刚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