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上交所 2016-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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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最终实现企业、员工、股东、社会价值的多赢,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为了

配合《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

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目标计划和岗位责任制为基

础,以量化事实数据为依据,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

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职责分工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领导

下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进行计

算,汇总考核结果的相关材料。工作小组应对相关数据及汇总材料的真实性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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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靠性负责。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

议。

四、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直系

近亲属;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

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

同确定。

1、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

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分期行权。在锁定期内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2015年三年业绩的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度较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2013-2015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增长不低于3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 以2013-2015年三年业绩的平均值为基数,2017年度较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2013-2015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增长不低于7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 以2012-2015年三年业绩的平均值为基数,2018年度较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 2013-2015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增长不低于130%

本办法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

本费用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行权;反

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

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层面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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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

中上、一般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中上档,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一般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才能全额获授或者行权当期激励股

份。否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授予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取消激励对象获授资格;行权期考核不合格,公司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当期拟行权份额予以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行权股票期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行权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

格及行权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

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

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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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结束后三年。

十一、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

2、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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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签章页)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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