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 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 201θ 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 :
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
团签订的 《⒛⒗年番茄种植收购合同》、《201θ 年甜菜种植交售订购合同》,遵 照
了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 ,交 易的价格是按照同行业成本价和公允的市场调节价
相结合的定价原则 ,与 其他供应商同等对待 ,定 价合理 。二十二 团、二十四团作
为公司自砂糖和番茄酱生产的主要原料供应商 ,公 司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满 足了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 ,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 。公司
必要的诀策程序 ,遵 守了公平 、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 ,不 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j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瑶
姜 方基 张 磊
饣
杨有陆 章 睿 黄学东
2016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