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未达到《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准备的说明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收盘时的公司股票价格为 19.42 元/股。公司因本次交
易事项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连续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16.56 元/股,连续停牌前 1 个交易
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19.42 元/股计算,公司
股票价格涨幅为 17.27%,剔除上证指数(SH.000001)下跌 0.63%的
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18.01%;剔除中证全指专营零售指数下跌 0.74%
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18.14%,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公司股价在重大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