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意见
2015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
易,不存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
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签
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
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下转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