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25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塑集团“)互相提供不超过一亿元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山塑集
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并予以披露。2014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互保协议,为山塑集团控股子公
司青岛通用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通用塑料”)在招商银行 2,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期限 1 年,该笔银行贷款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到期,贷款到期后经青岛通用塑料向银行申请,上述贷款予以展期,
展期期限 4 个月。青岛通用塑料以其持有的 30 亩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提供
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此外,山塑集团及山塑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提
供反担保,其中山塑集团第一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山塑集团 2,000 万股股权
(占山塑集团股权的 20%)质押给本公司,已办理工商质押登记手续。上述
担保履行了决策和持续披露程序(具体见公司股东大会公告及互保协议、公
司 2014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4-074 号、2015-074 号
专项公告)。
青岛通用塑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 2,000 万元银行贷款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到期,根据与青岛通用塑料及招商银行沟通情况,鉴于青岛通用塑料
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该公司预计在上述还款日前无力偿还上述借款
本息。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互保协议及质押合同的相关规定,上述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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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后本公司将承担担保责任,为此,本公司也将立即向青岛通用塑料启动
担保追偿程序,充分保障公司利益。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取的措施及安排
1.公司要求山塑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青岛通用塑料抓紧履行还款责任;
2.本公司根据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立即启动对抵押资产的处置程序和相
应司法程序;
3.密切跟踪事项进度,酌情追加相应保全措施,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4.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对公司影响
鉴于对方已对本公司抵押资产:青岛通用塑料以其持有的 30 亩土地使
用权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且山塑集团第一大股东谭方峰将
其持有的山塑集团 2,000 万股股权(占山塑集团股权的 20%,为第一大股东)
质押给本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初步判断,预计公司本次承担的担保责任不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涉及的担保外,本公司截止信息披露日无与山塑集团及其控股子
公司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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