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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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73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730 号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

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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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密惠红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鹏翔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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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00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8元/股。截至2010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

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2,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9,51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3,384,000.00元,超募

资金976,63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利安达验字[2010]1086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62,9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9,516,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99,129,007.92

减:偿还银行借款 404,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67,820,428.00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00.00

加: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6,517,926.84

加:自有资金补充募集资金 1,054,470.7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0,006,961.62

注:表中自有资金补充募集资金1,054,470.70元,原因如下:2012年度募投项目变更为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投资

总额150,000,000.00元。由于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上存在问题(已于《关于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详细披露),实际公司2012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54,470.70元。2013年2月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重新注入诸暨

天立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并进行专户存管,未考虑2012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导致该募投项目实际可用资金为

151,054,470.70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4,017.33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

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0,006,961.62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110,006,96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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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天立环保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9年8月8日经公司2009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于2013年8月修订了《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8月2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于2015年2月修订了《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该办法于2015年2月16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后生效。

根据前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与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通过诸暨天立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用于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已于2013年3月19日与诸暨天立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华夏银行绍兴诸暨支行、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12月25日在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经合理审批,

2013年12月25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资金已全部转出,并于2013年12月25日予以销

户。2014年1月23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如本报告四所述,公司本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14,576.45万元用于实施《港原化

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安华路支行,与保荐

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于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24日、2015年1月22日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安华路支行开设了1个专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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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0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7600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820,428元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

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鉴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节余为0元。

经合理审批,于2015年4月8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于2015年4月14日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5

年5月13日注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5年6月25日注销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5年12月24日注销北京银行安华路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在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 626331820 110,006,961.62 注释

合 计 110,006,961.62

注释:仅用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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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

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2014 年4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

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

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依托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拓展电石行业传统工艺改造市场, 将是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心之一。公司凭借创新节能技术与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的聚合效

应,能够有效应对电石企业普遍经营状况不佳的局面, 积极为客户创造节能减排效益并与之

分享,达致客户与公司双赢的局面。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公司商业模式创新,为公司业绩持续增

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与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原化工”)于 2014 年 9 月15 日签订了

《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本项目”)。

公司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节能服务模式,由公司独立投入技改资金人民币 16,044 万

元,对港原化工正在运行的电石炉生产系统进行以节能降耗为目的技术改造。该项目技改期为

六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为八年,预计改造后每年产生的节能效益总金额可达 7,576 万元人

民币,神雾环保分享的比例为 70%。

(2)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16,044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工程直接费 14,639.76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06.74

3 预备费 597.50

4 投资总额 16,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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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目分为如下阶段进行:前期工作阶段、工程设计阶段、设备及材料采购阶段、土建施

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人员培训阶段、投产运营阶段,项目建设期预计为六个月。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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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338.4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17.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76.4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09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09%

是否已 项目达 项目可

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本年 是否

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行性是

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度实 达到

目(含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 否发生

募资金投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的差额(3)= 现的 预计

部分变 (1) (2) (4)=(2)/(1) 状态日 重大变

向 (2)-(1) 效益 效益

更) 期 化

1. 研 发 中 2012年1

否 2,786.00 2,786.00 2,786.00 1,903.96 -882.04 100.00 否

心项目 月31日

2. 节 能 环

保技术装

是 10,445.00 423.55 423.55 423.55 100.00 不适用 是

备基地建

设项目

3. 港 原 化

工密闭电

炉节能技 2015年6

是 10,021.45 10,021.45 10,021.45 100.00 否

术改造合 月30日

同能源管

理项目

承诺投资

13,231.00 13,231.00 13,231.00 12,348.96 -882.04 93.33

项目小计

1、永久补

充流动资 46,782.04 46,782.04 46,782.04 18,482.04 46,782.04 100.00

2、归还银

40,400.00 40,400.00 40,400.00 10,900.00 40,400.00 100.00

行贷款

3、节能环 是 4,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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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技术装

备基地建

设项目

4、港原化

工密闭电

炉节能技 2016年2

是 6,022.55 6,022.55 2,635.29 5,563.94 -458.61 92.39

术改造合 月29日

同能源管

理项目

5、石家庄

化工化纤

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 2016年12

是 35,000.00 13,000.00 13,000.00 2,000.00 2,000.00 -11,000.00 15.38

电石炉改 月31日

造合同能

源管理项

超募资金

126,737.04 106,204.59 106,204.59 34,017.33 94,745.98 -11,458.61 89.21

小计

合计 139,968.04 119,435.59 119,435.59 34,017.33 107,094.94 -12,340.65 89.67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此外,公

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

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公司投资人民币 16,044 万元,原募投项目“节能环保

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2,294.56 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差额部分使用公司超募资金投入。

公司 2014 年度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由“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4-108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号《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并召开了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项目可能性相应发生变化。

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司凭借创新节能技术与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的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合效应,能够有效应对电石企业普遍经营状况不佳的局面,积极为客户创造节能减排效益并与之分享,达致客户与公司

双赢的局面。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此外,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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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公司投资人民币 16,044 万元,原募投项目“节能环保

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2,294.56 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差额部分使用公司超募资金投入,详见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投资港原化工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

根据 200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0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2,786 万元投资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第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380 万元投入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1】第

1066 号《关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

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1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完成补充流

动资金 8,800 万元事项;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偿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城支行 4,000 万元贷款;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偿还了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4,000 万元贷款;2011 年 7 月 12 日偿还了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2,000 万元

贷款。

2、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1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15,000 万元,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4,000 万元。2012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将 14,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公司与 2012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2 年 9 月 5 日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

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5、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3 月 27 日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有“节能环保密闭矿热炉产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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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设项目”和“工业炉窑炉气高温净化与综合利用项目”合并,在浙江省诸暨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

地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金额为 15000 万元,与原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的差额为 4,555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7、2013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 6 个月。 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8、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9、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

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0、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原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为 16,044 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

目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差额为 3,749.44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

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的议案》。

11、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与石家庄化工

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由公司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

石炉改造项目”提供电石炉改造专项节能服务。本项目由公司自主投资 35,000 万元,节能效益分享期限为 4 年,公司累

计能分享的节能效益总额为人民币 63,174.2 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投资本项目建设,《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已经 2014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对于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意向银行融资等的通盘考量,为有效利用银行融资,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将石家庄化工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的超募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由原 3.5 亿元变更为 1.3 亿元,其余 2.2 亿元将通过银行融资方式予以解决。《关

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900 万元偿还

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176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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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4、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820,428元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4 年度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2013 年因项目建设需要,申请使用募集

资金 2705.44 万元,该笔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并存入普通银行账户。截止 2014 年 9 月 26 日,该募投项目已使

用 423.55 万元,剩余流动资金 2281.89 万元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转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华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2、公司本年度投资“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净额 2000 万元,因业主方仍

在推进办理项目相关建设手续,该项目目前仍处于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受进度影响,公司 2015 年 12 月收回年初预付

项目款 1.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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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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