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73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732 号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
情况。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
和对外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
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披露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
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符合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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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1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Zhichun Road,Haidian Dis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5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密惠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鹏翔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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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度占用累 2015 年度占用资
上市公司 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 占用方与上市公 2015 年期初占用 2015 年度偿还累 2015 年期末占用
计发生金额 金的利息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用 司的关联关系 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核算的会计科目 (不含利息) (如有) 原因
现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2015 年度往来累 2015 年度往来资
上市公司 往来形成
其它关联资金往 占用方与上市公 2015 年期初往来 2015 年度偿还累 2015 年期末往来
计发生金额 金的利息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性质
来 司的关联关系 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核算的会计科目 (不含利息) (如有) 原因
北京神雾环境能
重组前集团内资
源科技集团股份 母公司 其它应收款 13,336.34 34,606.09 47,942.43 0.00 经营性
金调拨
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附属
北京神雾环境能
企业 重组前集团内资
源科技集团股份 母公司 应收利息 114.45 114.45 0.00 经营性
金调拨产生利息
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 母公司的附属企
应收账款 7,502.99 16,494.65 - 13,699.28 10,298.36 分包工程 经营性
限公司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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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20,953.78 51,100.74 0.00 61,756.16 10,2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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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冶化工程科
子公司 预付款项 2,000.00 3,006.11 1,923.99 3,082.12 分包项目预付款 经营性
技有限公司
洪阳冶化工程科
子公司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7.13 1,857.13 分包工程预付款 经营性
技有限公司
洪阳冶化工程科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6,577.42 16,577.42 资金往来 经营性
技有限公司
天立环保工程新
子公司 应收账款 7,705.68 7,705.68 资金往来 经营性
疆有限公司
兴安盟科洁新能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229.17 17.58 120.00 10,366.75 资金往来 经营性
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
长岭永久三鸣页
司及其附属企业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95.00 20.90 895.00 资金往来 经营性
岩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三鸣页岩科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00 4.00 资金往来 经营性
技有限公司
天立环保工程新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91.16 20,101.10 291.16 20,101.10 资金往来 经营性
疆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高氮合
金研发中心有限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915.83 2,915.83 资金往来 经营性
公司
泰州常春高氮合
金研发中心有限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15.86 315.86 资金往来 经营性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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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神雾煤化科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5.00 45.00 资金往来 经营性
技有限公司
小计 18,508.15 47,473.79 120.00 4,072.28 62,029.66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合计 39,461.93 98,574.53 120.00 65,828.44 72,328.02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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