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神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雾环保截至
2015年12月31日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立环
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829号)(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更名为“神雾环
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从8月4日起使用“神雾环保”的简称,因此下文中除第
三方文件外,名称变更前后均使用“神雾环保”的名称)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
价格为58元/股。截至2010年12月30日,神雾环保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00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2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51.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338.40万元,超募资金97,663.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
利安达验字[2010]10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62,9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9,516,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99,129,007.92
减:偿还银行借款 404,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67,820,428.00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00.00
加: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6,517,926.84
加:自有资金补充募集资金 1,054,470.7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0,006,961.62
注:表中自有资金补充募集资金1,054,470.70元,原因如下:2012年度募投项目变更
为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50,000,000.00元。由于2012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上存在问题(已于《关于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详细披露),实际公司2012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54,470.70元。2013年2月6日,
公司以自有资金重新注入诸暨天立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并进行专户存管,未考虑
2012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导致该募投项目实际可用资金为151,054,470.70元。
2015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34,017.33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
诺投资项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0,006,961.62
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110,006,961.62 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 2009 年 8 月制订了《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于 2013 年 8 月修订了《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于 2015 年 2 月修订了《神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前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
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通过诸暨天立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用于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与诸暨天立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华
夏银行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12 月 25 日在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经合理审批,12 月 25 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资金已全部转出,
并于 12 月 25 日予以销户。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
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4 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 14576.45 万元用于实施《港原化
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安华路
支行,与保荐机构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2014 年 11 月 24 日、2015 年 1
月 22 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安华
路支行开设了 1 个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900 万元偿还
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176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8,820,428 元及其利息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已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节余为 0 元。经合理审批,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注销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注销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注销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注销北京银行
安华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在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
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
626331820 110,006,961.62 注
村西区支行
合 计 110,006,961.62
注:仅用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存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338.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17.3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094.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76.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09%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5 年度,公司投入募投资金 34,017.33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
投入募投资金 107,094.94 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投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存放在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
报告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承诺投资项 截至期末 本报告 期末 行性是
变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达到
目和超募资 累计投入 期实现 累计 否发生
目(含部 投资总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
金投向 金额(2) 的效益 实现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2)/(1) 期 效益
的效 化
益
承诺投资项目
2012 年
研发中心 否 2,786 2,786 0 1,903.96 100.00% 01 月 31 0 0 是否
日
节能环保技 2014 年
术装备基地 是 10,445 423.55 0 423.55 100.00% 06 月 30 0 否是
建设项目 日
港原化工密
闭电炉节能
10,021.4 10,021.4 2016 年 2
技术改造合 是 0 100.00% 0 0 是否
5 5 月 29 日
同能源管理
项目
承诺投资项 12,348.9
-- 13,231 13,231 0 -- -- 0 0 -- --
目小计 6
超募资金投向
港原化工密
闭电炉节能
2016 年 2
技术改造合 是 6,022.55 2,635.29 5,563.94 92.39% 0 0 是否
月 29 日
同能源管理
项目
石家庄化工 2016 年
合同能源管 是 35,000 13,000 2,000 2,000 15.38% 12 月 31 0 0 否否
理项目 日
节能环保技
术装备基地 是 4,555 0 0 0 0.00% 0 否是
建设项目
归还银行贷
-- 40,400 40,400 10,900 40,400 100.00% -- -- -- -- --
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 46,782. 46,782.0 18,482.0 46,782.0
-- 100.00% -- -- -- -- --
金(如有) 04 4 4 4
超募资金投 126,737 106,204. 34,017.3 94,745.9
-- -- -- 0 0 -- --
向小计 .04 59 3 8
139,968 119,435.5 34,017.3 107,094.
合计 -- -- -- 0 0 -- --
.04 9 3 94
未达到计划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性
进度或预计 进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
收益的情况 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略
和原因(分 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
具体项目) 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可行性 公司 2014 年度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由“节能环保技术装备
发生重大变 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
化的情况说 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4-108 号《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并召开了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明 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项目可能性相应发生变化。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8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 1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
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8,800 万元事项;2011 年 6 月 17 日
公司偿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城支行 4,000 万元贷款;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偿还
了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4,000 万元贷款;2011 年 7 月 12 日偿还了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2,000 万元贷款。
2、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1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15,000 万元,实际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4,000 万元。2012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将 14,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并存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公司与 2012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
年 9 月 5 日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
4、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5、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3 月 27 日
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有“节能
环保密闭矿热炉产能建设项目”和“工业炉窑炉气高温净化与综合利用项目”合并,在浙江省诸暨市成立全
资子公司并实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
目”拟投资金额为 15000 万元,与原募投项目投入资金的差额为 4,555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7、2013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
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8、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
9、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
资金 9,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账
户。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将 9,500 万超募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
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0、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和商业
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
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为 16,044 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的差额为 3,749.44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
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1、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由公司按合同
能源管理模式就“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项目”提供电石炉改造专项节能服务。
本项目由公司自主投资 35,000 万元,节能效益分享期限为 4 年,公司累计能分享的节能效益总额为人
民币 63,174.2 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
投资本项目建设,《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已经 2014 年第
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于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意向银行融资等的通盘考量,为有效利用银行
融资,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将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超募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由原 3.5 亿
元变更为 1.3 亿元,其余 2.2 亿元将通过银行融资方式予以解决。《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9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176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4、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8,820,428 元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已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性
募集资金投 进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
资项目实施 的股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略
地点变更情 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
况 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 国家宏观调控和下游行业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有实质性进
资项目实施 展。此外,公司高效煤粉锅炉业务也因 2014 年 4 月空港天立能源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60%的股
方式调整情 权对外转让而面临终止,因此,原募投项目已不再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战略发展
况 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
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港原化工密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根据 200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09 年 8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2,786 万元投
募集资金投 资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资项目先期 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
投入及置换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380 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发建
情况 设。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1】第 1066 号
《关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途及去向
1、公司于 2014 年度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流动资
金需要,申请使用募集资金 2705.44 万元,该笔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并存入普通银行账户,
截止 2014 年 9 月 26 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 423.55 万元,剩余流动资金 2281.89 万元于 2014 年 12
募集资金使
月 29 日转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华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
用及披露中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存在的问题
2、公司本年度投资“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净额 2000
或其他情况
万元,因业主方仍在推进办理项目相关建设手续,该项目目前仍处于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受进度影响,
公司 2015 年 12 月收回年初预付项目款 1.1 亿元。
3、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五、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及变更情况
1、原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项目”建设,提高公司
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投资建
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14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的议案》。
2、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将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
超募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由原 3.5 亿元变更为 1.3 亿元,其余 2.2 亿元拟通过银行
融资方式予以解决。《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的议案》已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终止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用于石家庄项目支出,全部
投入石家庄化工合能源管理项目建设,但因甲方项目相关建设手续等原因,项目
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鉴于项目施工建设启动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决定终止超募资金的后续投入,将剩余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转入公司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石家庄化工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并将注销该募集资金
账户。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
字[2016]第1-00365号《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审核报告》。报告认为,“神雾环保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神雾环保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查阅了神雾环保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
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神雾环保相关管理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
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雾环保能够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三
方监管协议,其201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剩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将在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使用完
毕。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 亚 张炳军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