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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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29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道洪先生

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王天义、李德峰、汪月祥、宋常、常清、李永军分别向

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

《2015 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14,680,329.3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0.95%;

实现利润总额 198,862,135.0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81,211,700.1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5.53%;2015 年末总资产达到

3,139,878,542.72 元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45 元 ; 2015 年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9,314,930.7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1.1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81,211,700.1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4,738,795.83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0.00元,加上上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171,281,515.5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6,542,719.68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为回报股

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未

来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729 号《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大信担任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对公司情

况的熟悉程度以及保持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

关于 2016 年度审计费用,届时公司根据 2016 年度审计范围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金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席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增

补张奕平先生、卢邦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5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9 日

附件:

简 历

1、张奕平,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硕士,2009 年至 2014 年 10 月任深圳

市迈微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张奕平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卢邦杰,男,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本科,会计师,2009 年任湖南金德意

油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卢邦杰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卢邦杰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143,75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56%。此外,包括卢邦杰先

生在内的公司管理层还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通过 “天治武康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合计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2,113,488 股,增持金额合计 5998.98 万元。卢邦杰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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