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维)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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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了股东大会;

2、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七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三次,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十四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董事会。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具体

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意见

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没有损害到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 2015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没有提出异

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

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出具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提供

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行为

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且担保事项均为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

防范担保风险。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出具《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合作设

立投资公司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合作设立投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拓

展投资业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上述公司与关联方合作设立投资公司事

项。

3、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2014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拟在深圳购买办公楼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

会的决议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出具了《关于公司认购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现金认购深圳市

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

投资收益。同意公司认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

5、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出具了《关于聘任陈奕民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奕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

6、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出具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重组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将

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邱海

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邱海涛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8、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出具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将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现场考察情况

2015 年,本人积极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及其他机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

解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2、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同时督

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保障股东的知情权,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

议,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非常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在任职期间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谭燕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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