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或“公
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涉及房
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要求,中集集团就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3
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房地产业务合法合规情
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
告》,自查结论为:中集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房地产子公司
(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
形。我们作为中集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中集集团出具的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
房地产业务自查情况。中集集团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全体董事签名:王宏、张良、麦伯良、吴树雄、李科浚、潘承伟、王桂壎
全体监事签名:何家乐、王志贤、熊波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麦伯良、刘学斌、吴发沛、李胤辉、于亚、张宝清、高翔、
于玉群、金建隆、杨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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