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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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说明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

准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中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国际海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细则。 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职责权限: 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关系

(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计,以下所有“外部审计”均相同) (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机构; 计,以下所有“外部审计”均相同)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机构,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

及其实施; 条款提出建议,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外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辞退该外部审计机

之间的沟通; 构的问题;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二) 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

披露; 外部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

(五)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是否有效;审计委员会应于审计工作

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 开始前先与审计师讨论审计性质及范

况,对公司重大内控缺陷进行最终 畴及有关申报责任等相关问题;

审议及认定; (三) 制定并执行外部审计师提

(六)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就此规定而言,

1

计; “外部审计机构”包括与负责审计的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处于同一控制权、所有权或管理

权之下的任何机构,或一个合理知悉

所有有关资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况

下会断定该机构属于该负责审计的公

司的本土或国际业务的一部份的任何

机构。审计委员会应就任何须采取行

动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

建议;

审阅公司的财务资料

(四)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

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季度

报告的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

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委员会

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表及报告前,

应特别针对下列事项加以审阅:

1. 会计政策及实务的任何更改;

2. 涉及重要判断的地方;

3. 因审计而出现的重大调整;

4.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

保留意见;

5. 是否遵守会计准则;及

6. 是否遵守有关财务申报的上

市规则及法律规定;

(五) 就上述第(四)项而言:

1. 委员会成员应与董事会及高

级管理人员联络。委员会须至少每年

与公司的审计师开会两次;及

2. 委员会应考虑于该等报告及

账目中所反映或需反映的任何重大或

不寻常事项,并应适当考虑任何由公

司属下会计及财务汇报职员、监察主

任或审计师提出的事项;

监管公司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

控程序

2

(六) 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内

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七) 与管理层讨论内部监控系

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

的内部监控系统;

(八) 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

就有关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

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响应进行研

究;

(九) 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

的工作的协调,内部审计功能在公司

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

地位,检讨及监察及成效,监督公司

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十) 检讨公司的财务及会计政

策及实施;

(十一) 检查外部审计师给予管

理层的《审计情况说明函件》、审计师

就会计记录、财务账目及监控系统向

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

作出的回应;

(十二) 确保董事会及时响应于

外部审计机构给予管理层的《审计情

况说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

(十三) 就《香港上市规则》附

录十四的守则条文向董事会解释;

(十四)审查公司风险管理及内

部监控系统的实施情况和内部监控自

我评价情况,对公司重大风险、重大

控制缺陷进行审议及认定;

(十五)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

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

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

应进行研究;

(十六)督促管理层建立并实施

3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

统有效;

(十七)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计;

(十八)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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