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2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
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
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刘永强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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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6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 117,749,3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292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17,749,3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2929%。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
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749,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749,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续办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749,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754,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股东
汤世贤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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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小股东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12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股东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无中小股东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12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股东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无中小股东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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