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编 号:2016-019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合同有效期三年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航运”或“公司”)及下属公
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及监控,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自 2013 年以来,公司与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双方通过良好合作,达到了公司预期目的。现结合公司资金量及贷款需求等实际情
况,拟增加在中远财务公司的存款及贷款额度上限,并拟与中远财务公司签署新一
期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中远财务公司是中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远洋运
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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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远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金融服务业资质
的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号 110000005021880,法定代
表人孙月英女士。中远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
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二)关联方关系
中远财务公司是中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远集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存量资金稳步增加。同时,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顺
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24.83 亿元,为使公司的存量资金可以尽
量纳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平台,享受其便捷优质的服务,获得更高的存款收益,以
及低成本融资的优势,公司拟增加在中远财务公司的存款及贷款额度的上限,并与
中远财务公司签署新一期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
经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公司近年来的金融业务交易金额,未来三年交易期内与
中远财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所涉持续交易的额度上限分别为:
1、存款业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贷款业务:每年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存贷款利率及其他金融财务服务费用项目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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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不高于境内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甲
方向其他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交易的目的
1、 加强资金监控,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安全
自 2012 年公司收购广远有限后共拥有下属企业 15 家,其中境内下属企业 11 家,
注册及营业地点分布在广州、上海、天津、海南和深圳等地。由于异地办公的原因,
公司总部并不能实时监控下属企业资金情况,尽管通过下属单位每周、每月的定期
上报资金报表以及公司连续几年到各下属企业现场检查及实地盘点,公司总部可在
一定程度上掌握各企业的资金管理情况,但是始终未能拥有更为便捷有效的远程监
控措施。中远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可以把各下属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归集
至中远财务公司账户,外部银行只保留有限度的余额,日常结算业务也由中远财务
公司的系统对外支付。因此,通过中远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公司总部可
以实时掌握下属单位的资金存量及使用情况,使公司总体资金的远程监控得以实现。
另外,通过及时掌握各下属单位的资金情况,公司可以对系统内资金进行综合
调配,将富余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借给资金紧缺的单位,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避免由于资金分布的不均匀而导致不必要的外部借款,从而导致增加财务成本。
自 2013 年至 2015 年,通过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公司在系统内共落实了
2.14 亿元的委托贷款,从而大幅降低了对外部资金的需求。
2、 提高资金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中远财务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整合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资源,利用中远的
品牌优势以及整体资源优势,提高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使公司获得更高的
资金回报率。根据近几年的业务合作情况,中远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以及结售汇
汇率均优于同期商业银行水平。如存款利率,自 2012 年 6 月人民银行允许金融机构
存款利率在浮动区间波动以来,中远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一直是金融机构中较
高的,如 3 个月至 1 年以内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45%,而其他主
要的商业银行一般上浮最高不超过 40%。
而且,由于整体规模效应的优势,中远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报价并不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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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额度的大小而存在差异,均能按照最高利率幅度提供给予各成员单位,使公司下
属规模较小的单位也能从中受益,从而提高公司总体的效益水平。
另外,通过中远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对外结算手续费全免,而且免收
账户管理费,可以节省公司大量的汇款手续费开支,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
3、操作简便,资金周转效率高
中远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经过多年的完善,已经逐渐成为功能齐全、
操作便捷、管理规范的资金管理平台。通过该系统可以与公司的开户银行系统直连
对接,资金调拨实时到账,成员单位内部的结算业务即时到账。特别对于季末年底
的系统内单位平仓结算,通过中远财务公司的网银系统,可以大幅度减轻财务人员
的工作量,缩短资金周转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资金安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已制定了《中
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中远财
务公司承诺,为本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存放在中远财务公司期间, 公司将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定期对存放于中远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
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中远航运和广远有限既是中远集团的成员单位,可以享受中远财务公司的良好
金融服务,同时,中远航运和广远有限也是中远财务公司的股东单位,分别持股 5%
和 5.5%,合计 10.5%,为第三大股东,并委派人员出任董事,可以实现对中远财务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影响,并分享中远财务公司的经营成果。
议案所提关联交易是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表决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四名关联董事在会上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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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议题有关联关系的
关联股东将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峰、苏子孟和郑伟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已在董事会召开前提交
了事前认可书,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以上关联交易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准则》等规定;
(二)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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