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金
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洲管道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金洲管道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37,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5,11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1,89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28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601,879.6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2,288,120.35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0〕183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41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金洲管道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认购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44.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2 元,共
计募集资金 499,688,960.00 元,坐扣承销费用 16,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483,188,96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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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91,448.00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997,512.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
8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洲管道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09,538,751.25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324,839.5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收 益 为 12,807,446.58 元 ; 2015 年 度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1,032,647.01 元(2015 年度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120,000,000.00 元,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30,000,000.00 元,年产 20 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
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1,228,709.18 元,年产 10 万吨新型钢塑
复合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69,803,937.83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1,291.57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为 5,056,887.02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30,571,398.26 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546,131.1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
财产品投资收益为 17,864,333.6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124,698.80 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金洲管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
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金洲管道及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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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3 年 5 月 9 日分别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金洲管道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2013 年 5 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金洲管道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
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金洲管道及子公
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拟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额
度,其中金洲管道拟购买不超过 8,000.00 万元额度,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
司拟购买不超过 12,000.00 万元的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
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洲管道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募集资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335061701018010129089 1,124,749.31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募集资金
19-103001040020764 1,999,949.49
分行 专户
合计 3,124,698.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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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募资金共计 32,652.81 万元,已
于以前年度根据相关协议确定其用途,本期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2015 年度,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
多种方式对金洲管道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洲管道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浙江金洲管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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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328.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3.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984.4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057.14(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8,500.00 万元)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13%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8 万吨高频直缝电
否 9,726.30 9,726.30 9,726.30 100.00 2010 年 8 月 694.22 不适用 否
阻焊管项目
年产 20 万吨高等级石油
天然气输送用预精焊螺 否 59,252.00 59,252.00 4,122.87 48,316.94 81.54 2015 年一季度 -2,686.42 否 否
旋焊管项目
年产 10 万吨新型钢塑复
否 21,543.30 21,543.30 6,980.40 15,973.95 74.15 2016 年下半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管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90,521.60 90,521.60 11,103.27 74,017.19
小 计
其他投资项目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银行理财产品 3,000.00 18,500.00
其他投资项目
-9,000.00 18,500.00
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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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 — — —
收购张家港沙钢金洲管
13,539.95
道有限公司 46%的股权
超募资金投向
30,539.95
小 计
合 计 - 2,103.27 123,057.14 - - - -
“年产 20 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目”原预计在 2014 年第二季度投产,因项目实施地点
拆迁滞后以及设备调试复杂,项目推迟至 2015 年第一季度投产。因未达到正常产量,动力、折旧、工资等单位成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高,石油天然气管道市场低迷,故本期效益为负数。
“年产 10 万吨新型钢塑复合管项目”原计划在 2015 年下半年投产,因非标准设备,技术研发时间比预计时间延
长约半年时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额募集资金共计 32,652.81 万元。201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10,000.00 万元。2011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12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539.95 万元以现金增资方式折合持有张家港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46%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权。截至 2013 年 10 月,尚未使用完毕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2,745.42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2013 年 10 月 11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专户中剩余超额募集资金 2,745.42
万元对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采取货币增资形式用于“年产 20 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
目”。公司原开立的用于存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的账户在增资完成后注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无尚未使用完毕的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2014 年 6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款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归还募集资金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6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款项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归还募集资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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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用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12.47 万元。加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8,500.00 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为 18,812.47 万元,根据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用于 “年产 20 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送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目”以及“年产 10 万吨新型钢塑复合管项目”。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 312.47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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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明新 王志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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