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4 月 7 日
中国,上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6)第 1336 号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
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
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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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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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5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15年3月2日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深圳市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力
盛连接器)的80.00%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129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亚力盛连接器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
值为60,728.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亚力盛连接器80.00%股权作价为48,000.00万元,
其中的40,000.00万元由公司向深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德威首创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支付,余下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7月14日止,公司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9,424,083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8,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000,00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
他发行费用758,709.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241,291.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5年7月
15日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508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深圳市信维通信 中信银行深圳福 811030101410000
82,000,000.00 1,860,628.08 注1
股份有限公司 强支行 4187
合 计 — — 82,000,000.00 1,860,628.08 —
注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审计费等共计260,000.00 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企业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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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 1。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 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1,860,628.08 元,其中:
募集资金余额 1,740,000.00 元,利息收入等扣除手续费净额 120,628.08 元。
该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企业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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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报告与定期报告的对照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年报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使用 三季度报披露 差异 实际使用 年报披露 差异
收购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付股东深
7,500.00 7,5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款)
收购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付股东深
500.00 5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圳德威首创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款)
收购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付会计师
26.00 24.55 1.4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事务所审计费)
合 计 8,026.00 8,024.55 1.4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经逐项核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相差1.45万元,差异原因如下:
信维公司在三季度报披露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包含在使用金额当中一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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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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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8,200.00 8,026.00
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5 年 1-9 月:8,026.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 状态日期(或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截止日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注
金额的差额 1 完工程度)
收购深圳亚力盛连 收购深圳亚力盛连
1 8,200.00 8,200.00 8,026.00 8,200.00 8,200.00 8,026.00 174.00 2015 年 7 月
接器有限公司 接器有限公司
合计 — 8,200.00 8,200.00 8,026.00 8,200.00 8,200.00 8,026.00 174.00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说明: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129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亚力盛连接器股东全部权益的
评估价值为 60,728.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亚力盛连接器 80.00%股权作价为 48,000.00 万元,其中的 40,000.00 万元由公司向深圳市亚力盛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德威首创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支付,余下 8,000.00 万元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9,000.00 万元,扣除扣除保荐、承销费 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200.00 万元;在支付了 8,000.00 万元对价和 26 万元的审计费后,剩余
募集资金 17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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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项目累计产
序号 项目名称 (注 1)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实现效益 计效益
能利用率
亚力盛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收购深圳亚力盛连
1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5,049.93 不适用 不适用 5,049.93 是
接器有限公司
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
注 1:根据公司公告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如下:
根据信维通信与亚力盛投资、德威首创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亚力盛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500 万元、5,860 万元和 7,620 万元。在盈利补偿期内亚力盛实现净利润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
则由亚力盛投资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对信维通信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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