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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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16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电公

司”)和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二公司”)向河北建

投铁路有限公司(下称“建投铁路公司”)支付运杂费;公司控股发电公司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公司”)向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下称“兴泰公司”)销售电量;西电公司、西二公司和国泰公司与河

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国融公司”)发生的综合能源服务业

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沙河公司”)、

国泰公司与兴泰公司发生的替代发电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交易 关联 日常关联 2016 年 2015 年

交易定价原则

类型 对方 关系 交易内容 预计总金额 交易金额

接受燃

西电公司 建投铁路 控股股东

料运输 运杂费 协商定价 2,314 2,373.08

西二公司 公司 的孙公司

服务

销售 控股股东

国泰公司 兴泰公司 电量销售 上网电价 171 146.37

商品 的子公司

西电公司 合同能源

综合能 国融 控股股东 按约定比例分

西二公司 管理 1,820 1,938.39

源服务 公司 的子公司 享节能效益

国泰公司 (EMC)

国泰公司 替代 兴泰 控股股东

替代发电 协商定价 5,368 9,316.24

沙河公司 发电 公司 的子公司

合 计 9,673 13,774.08

1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 2016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书面认可后,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米大斌、王廷良、李连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建投铁路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建投集团”)的孙公司。该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成立,注册资本 7,597.9

万元,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法定代表人:段高升,

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铁路机车修理等。2015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3,332.89 万元,净资产 9,516.34 万元;2015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397.51

万元,净利润 265.67 万元。

2.国融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 701,法定代表

人:李英,主营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减排的

技术开发和产品销售。2015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33,799.22 万元,净资产

20,794.34 万元;2015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373.87 万元,净利润 2,739.44

万元。

3.兴泰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持有 55.3%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现

由本公司托管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注册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电厂路,法定代表人:米大斌,主营电力生产与经营、粉煤

灰综合利用。

上述交易对方均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

定的关联法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开展相关业务具

有履约能力。

2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西电公司和西二公司的燃料运输服务关联交易是由

两公司燃料运输线路的客观实际形成的,运杂费定价公平、合理,对两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无影响。

2.国泰公司向兴泰公司销售电量是由于 2015 年兴泰公司机组关停后厂

用电使用国泰公司电量,国泰公司将按照上网电价收取电费。

3.国融公司原为我公司控股 90%的子公司,后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国融公司 90%股权全部转让予建投集团。2015 年 2 月

2 日,国融公司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完成,国融公司成为建投集团全资子公

司。因此公司部分控股发电公司与国融公司间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将构成

关联交易。

4.沙河公司、国泰公司替代发电交易受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管理,由

省电力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交易过程是公正和公开的;替代价格由替代方

与被替代方按照市场原则确定,替代电量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其他替代方的

替代价格,体现了市场定价原则,对替代双方都是公平的。进行替代发电

可为公司控股发电公司争取一部分上网电量,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增加

营业收入,同时发电机组负荷率的提高对降低机组供电煤耗、提高机组运

行的可靠性等都是有利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西柏坡第

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燃料运输服务关联交易是由两公司燃料运输线路的

客观实际形成的,运杂费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与行业定价水平相当。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公司”)

向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泰公司)”销售电量是由于兴泰公

司机组关停的客观实际形成的,电量销售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上

网电价。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公司和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

偿替代兴泰公司电量,其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不低于

其他替代方的替代价格,交易定价公允。替代发电交易受河北省发展改革

委统一管理,由河北省电力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交易过程公正、公开。

“四、公司控股发电公司与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由项目双方按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收益,交易公平、合

理。

“五、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建投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建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建投集团孙公司建投铁路公司支付燃料运输服

务费 602.65 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国融公司支付合同能源管

理服务收益合计 429.81 万元。

4

3.建投集团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柏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 331.00 万

元,贷款利息 2.73 万元。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

82,522.93 万元,存款利息 232.34 万元;贷款余额 93,200.00 万元,贷款利

息 943.25 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意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8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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