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刘希白)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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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述职报告

(刘希白)

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 2015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刘希白 11 11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刘希白 4 4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事前认可意见》、

2015/1/28

时会议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2015/3/30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相关

2015/7/23

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2015/8/31

时会议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5/11/18

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5 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

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

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

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

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

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

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希白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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