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海磁材
股票代码:3002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 21 号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 21 号
股份变动性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起的权益稀释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在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正海磁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正海磁材权益变动的情况 .................... 8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8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 8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8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 9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9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正海磁材、上市公司、公司 指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 指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正海集团认购正海磁材非公开发行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6,000,001 股股票
正海磁材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烟台开发区珠江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秘波海
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
工商注册号码: 37063522803970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磁性材
料、汽车内饰件、塑料制品,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安装,房地产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机控制系统、电机
一体化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电机及其控制系统产品
的加工,汽车养护用品、汽车配件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2 年 12 月 04 日至 2042 年 12 月 04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3706001650293035
通讯地址: 烟台开发区珠江路 21 号
邮政编码: 264006
联系电话: 0535-63971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秘波海 11639.913974 44.7689%
曲祝利 3176.498018 12.2173%
陈学忠 3003.259961 11.5510%
丁学连 3003.259961 11.5510%
王文哲 1326.052032 5.1002%
王庆凯 1208.688008 4.6488%
赵同凯 880.776016 3.3876%
郭焕祥 880.776016 3.3876%
刘自军 880.776016 3.387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1 秘波海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
人
2 曲祝利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3 王庆凯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4 赵同凯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5 郭焕祥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6 刘自军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7 迟志强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
8 张建涛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董秘
9 王文哲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监事
会主席
10 全杰 男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监事
11 许月莉 女 正海集团有 中国 山东烟台 否
限公司监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正海集团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
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
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严格恪守本次认购的各项承诺的基础上,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存
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增加或减少股权,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正海磁材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正海磁材股份 269,188,336 股股
份,占正海磁材总股本比例为 53.2968%。正海磁材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
量为 80,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16,000,001 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正海磁材的股份数量为 285,188,337 股,
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585,074,022 股
的 48.7440%。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6 年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价格为 15.0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均价的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价款将由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
满足后,根据正海磁材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正海磁材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专门开设的资金账户或者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自正海磁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正海集团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
内,正海集团不得转让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正海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正海磁材之间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主要包括物资采购、房屋租赁等。该等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
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
披露文件。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正 海 集 团 持 有 正 海 磁 材 269,188,336 股 股 份 , 其 中
269,188,336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0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正海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正海磁材股份 35,000,000
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正海磁材股
票之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6 年 4 月 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深圳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正海磁材 股票代码 300224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 无√
股份数量变 动人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269,188,336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3.3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 16,000,001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 2.7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 对 公 司 的 是□ 否□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6 年 4 月 8 日